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相关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新农办优函【2020】129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6-09 点击:890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6-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新农办优函【2020】129号
实施日期: 2020-06-0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南疆四地州及10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下简称贫困县)早日脱贫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相关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函》(农质<法>函〔2020〕88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包装标识等工作在发展县域特色农业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的促进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为我区南疆四地州及10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下简称贫困县)早日脱贫贡献力量,现就加快推进南疆四地州贫困地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全力支持南疆四地州及10个贫困县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年度确认及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贫困县的对口精心指导和技术服务,优先将南疆四地州及10个贫困县农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范围,在材料申报、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等方面给予快捷办理。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将开通绿色通道,对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优先将贫困县农产品登录确认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二、大力宣展推介南疆四地州及10个贫困县特色农产品。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各地州市工作机构组织撰写贫困县拟登录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地方特色农产品宣展材料,宣展材料可随时报送。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将与对接国家中心联系,依托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号集中对南疆四地州及10个贫困县农产品进行宣传展示推介。宣展推介材料请参照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号已刊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展播内容和形式编写。

  三、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国家中心2020年将举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包装标识、检验检测技术等业务技术线上培训,我区我厅将优先安排南疆四地州及10个贫困县业务技术骨干参加,集中为贫困地区培养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业务技术能手。届时,同时,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各地州市积极组织本地、本行业内特别是贫困县相关业务技术人员参加。具体线上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工作中如需帮助指导,请及时与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蕾蕾

  联系电话:0991-2822705,1357922490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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