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粮规〔2020〕2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6-02 点击:801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6-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规〔2020〕2 号
实施日期: 2020-06-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府办〔2020〕29号) 

2.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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