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6-02 点击:801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府办〔2020〕29号)
2.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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