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沪市监办发〔2020〕156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4-24 点击:993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4-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市监办发〔2020〕15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为及时、规范地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落实严格控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的要求,切实强化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并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局编制了《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该《计划》经2020年3月2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明确本年度市局计划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项目共31项(其中:制定项目21件、修订项目9件、废止项目1件,详见附件)。请相关责任处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制定计划要求,抓紧开展起草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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