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畜牧兽医工作报告》的通知(新牧办发〔2020〕2号)

来源: 新疆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20-04-17 点击:1066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20-04-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新牧办发〔2020〕2号
实施日期: 2020-04-1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自治区畜牧兽医工作报告

    一、关于2019年全区畜牧兽医工作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畜牧兽医(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脱贫、惠民生为目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持续用力畜牧业产业脱贫,全区畜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据统计,2019年全区(含兵团)猪牛羊存栏4940万头只,同比下降0.25%;猪牛羊出栏4512.9万头只,同比增长1.23%;畜禽肉类总产160.5万吨,同比增长3.2%;奶类总产204.4万吨,同比增长4.9%;禽蛋40.5万吨,同比增长8.6%。

    (一)畜牧业产业脱贫取得积极成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畜牧业产业脱贫政策落实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实施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引导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畜牧业产业扶贫示范点,推进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示范县建设,组织畜牧业技术服务指导组、专家组面向贫困群众开展技术服务指导等,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畜牧业加快发展,南疆四地州特色养殖成为了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点。

    (二)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成果显著。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两手抓、两促进,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协调稳步发展。在实现了区内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相对稳定的同时,为抑制全国猪肉价格过快增长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区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履行保障区内畜产品市场稳定供给职责,有效调配畜产品和饲草料资源,保障了全区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给“双稳定”,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畜牧业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国家农业部规定标准。围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狠抓违法违规调运案件查处、向生猪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等工作,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环节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和全区“大清洗、大消毒”统一行动,全面推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有效查堵处置输入性动物疫情8起、科学规范处置非洲猪瘟疫情3起。积极推进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全区89个县(区、市)兽医实验室通过兽医实验室能力考核。

    (四)畜牧业绿色发展稳步推进。2019年全区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到位达到99.39%。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取得有效进展。5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120多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积极成效,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5%。全面完成了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

    (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启动实施了《新疆奶业振兴行动方案(2019-2025年)》、《新疆现代马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有4家养殖场进入了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行列。建立奶产业、肉牛肉羊品种选育推广等6个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落实“粮改饲”种植面积74万亩。全区畜禽产品等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大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有338个乡镇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取得了营业执照。全区国有牧场全部完成了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畜牧兽医(农业农村)部门开拓创新、努力奋进的结果。一年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制定和出台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了有效支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产业链条有短板、基础支撑不坚实、产销环节成本高、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然突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关于2020年全区畜牧业重点任务

    2020年自治区畜牧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做好“促畜”文章。力争实现“一个突破”,即农区畜牧业振兴有突破。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三个成效”,即畜产品稳产保供取得积极成效,畜牧业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积极成效,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力争2020年全区肉产量、禽蛋产量、牛奶产量分别增长4%、6%和4%,主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一)推进畜牧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和“三个加大力度”的要求,聚力10个未摘帽贫困县、559个未退出贫困村、16.58万贫困人口畜牧产业脱贫工作,巩固已退出贫困县和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的脱贫成效,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技术服务、业务培训、政策落实、项目支持、产销对接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畜牧产业,进一步强化畜牧产业扶贫示范点带动,增强畜牧龙头企业带贫益贫能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畜牧业脱贫攻坚巡视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重点贫困村脱贫工作进行挂牌督战,确保如期退出并有效巩固。

    (二)推进农区畜牧业振兴

    因地制宜发展肉羊产业,实施农区高效肉羊品种、多浪羊品种、牧区地方肉羊品种选育推广计划,打造牧区绿色有机高端羊肉品牌。发挥专用肉羊、多胎(多羔)肉羊品种的作用,发展安全高效肉羊生产,年内实现新增肉羊出栏300万只以上。

    实施新疆褐牛联合育种、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群体改良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在伊犁河谷、塔额盆地、额河流域及博州以新疆褐牛、安格斯肉牛等为主,建设高端肉牛生产基地。在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以西门塔尔牛等为主建设自繁自育生产基地,实现年内新增肉牛出栏5万头以上。

    继续实施《新疆奶业振兴行动方案(2019-2025年)》,推动荷斯坦高产奶牛和乳肉兼用新疆褐牛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家庭牧场和奶农专业合作社。力争年内新建或升级家庭牧场和奶农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新增优质奶牛2万头以上,增产牛奶5万吨以上。

    按照《关于加快新疆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2019-2025)》要求,落实落细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猪保险、养殖贷款贴息、养殖用地、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推动生猪全产业链建设。力争生猪存栏、出栏分别达到150万头、205万头以上。

    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巩固北疆天山北坡肉禽、蛋禽生产优势,推进家禽产业向育种、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在南疆地区积极发展鸡、鸭、鹅、鸽等禽类生产,支持发展兔、驴等特色养殖,推进特禽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

    (三)夯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快畜禽种业发展。建立政府统筹指导、育种单位主导发展、科研单位支撑引领的畜禽种业发展新机制,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优化畜禽品种区域布局,持续实施奶牛、肉牛、肉羊、马及生猪、家禽种业提升计划,对新疆畜禽遗传资源依法进行保护。落实好良种补贴等政策,强化畜禽品种改良工作,稳步提高优质畜禽自主供种能力和良种化水平。

    发展饲草料产业。坚持种养结合、草畜配套,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奶业主产区为重点,力争完成“粮改饲”10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现代草业,加强饲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人工种草,集成示范牧草丰产栽培技术。培育壮大草产品生产、收贮、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优质饲草料市场供应能力。

    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依法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加强地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建设,实施地县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达标行动,提高动物疫病诊断检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站点建设,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按照畜禽养殖量配齐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健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各级政府应急防疫处置能力。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培育畜牧龙头企业,支持涉牧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深化国有牧场改革,着力解决国有牧场改革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国有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第三方评估。大力开拓畜产品市场。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发展思路,打好新疆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开展新疆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加强产销对接,开展“新疆是个好地方,天山南北好牧场”系列主题宣传展示推介活动,提升新疆畜产品知名度。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在饲料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生产销售假冒兽药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兽药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等质量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工作。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加强蛋禽、肉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和巡查指导,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再行动。制定《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完成屠宰产能布局规划。推进屠宰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对畜禽定点屠宰厂资格进行复核,规范小型屠宰场点建设,开展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从严从重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企业和个人。开展屠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试行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支持有基础、有积极性的一体化屠宰企业自建质量安全控制系统,接入自治区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

    (四)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坚持畜牧业生态化发展。坚持立草为业、以水定草、以草定畜,落实草原保护建设制度和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开展“十三五”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成效评估,为国家实施新一轮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科学有序推动牧区草畜流转,优化牧区人、草、畜生产要素配置。

    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2019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探索第三方处理机制和社会化服务模式,总结推广成功治理经验。力争年内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提升畜牧业科学发展水平。

    强化畜牧业科技服务。结合实际开展畜禽良种、疫苗兽药、关键养殖设施装备等技术攻关。支持畜牧产业技术体系(联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畜牧业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年内发布新疆畜牧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因地制宜开展畜牧业科技宣传与培训5万人次以上。加强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升级应用和智慧兽医(无纸化防疫)服务工作。

    深化依法治牧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制定工作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立法修订调研工作,深化畜牧业“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六)加强畜牧兽医行业自身建设

    坚定坚决聚焦落实总目标。坚持以总目标统领畜牧业各项工作,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思想上不懈怠、认识上不停滞、行动上不松劲,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持续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坚定坚决地同“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落实落细各项维稳措施,抓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化畜牧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统筹推进“访惠聚”驻村、 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好有关人员的关爱帮扶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

    全面加强畜牧兽医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相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注重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访惠聚”驻村等时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畜牧兽医干部队伍。

    提升指导全区畜牧业发展的能力。强化细化畜牧业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加强畜牧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畜牧业投资建设项目库,确保续建项目如期复工,新建项目年内开工,储备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开展自治区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组织编制“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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