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04-16 点击:1021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20-04-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2831,59192848(传真)

  邮 箱:xmjslch@agri.gov.cn

  附件: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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