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总结的函(宁环函〔2020〕229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4-09 点击:2629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0-04-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环函〔2020〕229号
实施日期: 2020-04-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0〕4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办理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20〕9号),坚持把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环保”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全厅系统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函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基本情况。本次厅系统文件的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清理重点和清理范围,并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实际情况,对2019年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清理,共清理规章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厅系统下发的“红头文件”1736份。

    二、清理情况。一是具体实施的规章有2部,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2018年进行了修改,12月17日自治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2月1日起实施,予以保留。《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在修订,待上述法律修订实施后,对该部规章进行修改。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审查,仍作为有效文件继续使用。三是清理的1736份工作类“红头文件”中,对4件存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予以废止,其他正在实施的“红头文件”,经审查,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前政策规定,予以保留。

    三、清理结果。清理情况在厅网站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印章):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人:赵敏电话:5160509

序号

名称及文号

类别

清理意见

清理理由

备注

1

《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15〕30号)

其他政策措施

废止

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

2

《关于公布自治区境内从事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机构的通知》(宁环办函〔2016〕11号)

其他政策措施

废止

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

3

《关于更新自治区境内从事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机构的通知》(宁环办函〔2016〕69号)

其他政策措施

废止

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

4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社会第三方“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登记的通知》

其他政策措施

废止

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