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更新时间:2020-04-03 点击:1527
各市、县(区)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提升消费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2020年商务领域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消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商务领域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消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以及23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提升消费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统筹做好防疫保供、流通发展和消费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一批促进消费活动,打造一批消费者高度认可的宁夏品牌,培育一批发展势头好、带动力强的消费热点,建设一批具有区域辐射力的新型城市消费商圈,重振街市繁荣,壮大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将疫情对商贸服务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力争实现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复工复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商贸流通业复工复产复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加快恢复商业秩序。要认真落实商务部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20条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8条、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财政21条、释放消费潜力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16条等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通过发放消费券、举办线上购物活动等各种方式,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消费人气回升。(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
(二)打造消费平台。统筹开展全区消费促进活动,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开展“宁夏打折季”(“消费促进月”)促消费活动、“宁夏电商季”暨第二届“阅宁夏·鉴优品”全民电商节等活动,充分挖掘释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按照一个市县重点打造一个平台的原则,重点打造“银川欢乐购物季”“乐购石嘴山、畅玩在绿城”“游在宁夏、吃在吴忠”“固原商务惠民购物返现”“中卫城市购物节”“金凤飞舞”城市乐活节等消费促进平台。(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
(三)强化品质消费。推进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工程,打造经营特色鲜明、配套设施齐全、消费环境舒适的特色商业街区,尽快吸聚人气,形成集聚效应,重振街市繁荣。深入实施“宁夏老字号”“宁夏地标优品”工程,组织举办大型快闪主题活动,宣传推介好“宁夏老字号”“宁夏优品”品牌。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商场,持续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商场(超市)、绿色饭店(餐厅),推动商贸领域绿色消费。开展“首店经济”试点,支持商贸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专卖店、餐饮店落户宁夏,扩大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家政行业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
(四)提升便利消费。支持便利店品牌连锁化发展,提高便利店品牌连锁化水平,培育一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零售技术和经营模式的新型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传统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在具备条件的乡镇(村)或移民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新建“菜篮子”连锁超市。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加快推动“全区农产品定向扶贫电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物流促进处)
(五)培育热点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强对消费细分市场的研究,在全区开展节能绿色智能家电销售补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结合各地文化旅游活动和硒砂瓜节、枸杞节、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开展汽车下乡系列活动,激发农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推动二手车市场规范发展,合理布局,实现登记、纳税、保险、贷款、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和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升汽车流通效率。推动出台《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进一步培育消费热点,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市场体系建设处)
(六)创新流通方式。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利用自营网站、手机APP、微信平台、互联网订餐平台等拓展“互联网+”线上销售,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商务楼宇和小区物业等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提供无直接接触配送服务,推广定点收寄、定点投递等方式。制作《宁夏e购攻略》,引导传统消费向“体验经济、社交平台、智能消费”等电商消费新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业发展处、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
(七)拓展外埠销售。持续做好电商扶贫企业商品“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国家平台提升宁夏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持续开展“宁夏名优特色产品全国行”活动,加强与福建烟草海晟连锁、中石油昆仑好客、中石化易捷、丽水山耕、威能科技等企业的合作,提升品牌影响,扩大产品销售。支持举办餐饮评比大赛、美食节等活动,鼓励宁夏特色餐饮企业和名店名菜“走出去”。(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贸易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
(八)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商务信用体系。用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增强追溯意识和识别能力,促进追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体系建设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排出时间表、线路图,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完成。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财政、税收、教育、交通、住建、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鼓励创新实践。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制定出本地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挖掘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多措并举促进全区消费增长。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促消费行动计划实施进展、社会参与、商品服务等信息,开展消费引导,扩大影响和成效。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促消费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为消费升级行动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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