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2-19 点击:898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各地食品经营者将相继复工,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切断食品销售环节病毒传播链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销售经营者切实做好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提示:
一、切实做好经营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经营者,开业前应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开业后,应制定经营场所清洁消毒计划,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对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重点部位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建议每个经营场所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入口。
二、做好人员筛查防护。对于员工上岗前要做好筛查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疫情期间无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往返记录,无与重点区域人员或者发病、疑似病例亲密接触,无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上岗前要测体温并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对一切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
三、规范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行为。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容器应洗净、消毒,配备经清洁消毒合格的售卖工具。售卖过程中,从业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使用售卖工具取拿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劝阻消费者裸手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提倡食品销售者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事先规范分装方式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四、严格落实自查评价、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开业前应开展全面自查,清理过期和变质食品;全面核查食品保存条件,重点查看冷藏冷冻食品保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应全面整改到位。采购食品时,要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标签说明书,索取供货商的销货凭证,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
五、严格查验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销售生鲜肉类经营者严格查验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不经营无法提供合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的肉类产品,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不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严密防范活禽食品安全风险。存在活禽交易的市场开办者,要规范建立经营者档案,要求经营者采用合适方式公示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采购、销售活禽及禽肉的食品经营者,要查验、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
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食品经营者应要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保障购货环境安全,优先做好米、面、油、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食品供应保障,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提倡经营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在线下单统一配送的方式,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食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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