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2-04 点击:1064

发布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1-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1-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根据《消毒技术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结合疫情特点,制定本指南。

  一、消毒原则

  (一)消毒范围与对象

  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对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地板、墙壁、座椅、把手、空调回风口等场所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开展相应公共场所的终末消毒。

  (二)消毒方法的选择

  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物理消毒方法和化学消毒方法。化学消毒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使用含氯消毒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用清水清洗干净。

  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采用喷洒和擦拭消毒。

  空调回风口过滤网采用消毒剂浸泡和清洗消毒。

  二、消毒内容

  (一)空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用自然通风或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

  (二)环境物体表面:对房间的门窗、桌椅、电脑、鼠标、床、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电梯等物体表面,可选用清洗、擦拭的方法。一般选择浓度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三)地面:每天做好清洁,并定期消毒,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250 mg/L~500 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四)餐饮具:可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温度为100℃)或煮沸消毒15~30min或使用消毒碗柜。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后清水冲洗、控干保存备用。

  (五)床单被褥等纺织品:应勤洗、勤晒,消毒可用加热的方法,也可用除菌消毒洗衣粉和洗涤剂清洗衣物。

  (六)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min。

  (七)空调回风口:每天停止运行后将过滤网拆卸,使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时间不少于3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并晾干后重新使用。或选择复合季铵盐消毒液,按使用说明书操作,晾干后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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