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12-23 点击:930
为了贯彻落实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明确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此,我局指定了《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对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512室 ,邮编:20003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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