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19〕107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22 点击:828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4-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市监产质〔2019〕107号
实施日期: 2019-04-22
状       态: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大调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以安全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为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监管制度改革

    (一)推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市政府关于分类监管的工作要求,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以消费品为重点,采取部分行业先行突破,逐步实现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与分类监管制度的衔接,根据企业分类结果动态调整随机比例。

    (三)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健全衔接市、区两级,覆盖全市协调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监督抽查数据信息化共享,逐步推行“抽检分离”和抽样过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完善以公开招标采购为基础的检验机构遴选制度。

    (四)探索开展重点企业质量安全能力评估。创新监管手段,以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试点组织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企业质量安全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管中。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五)动态管理重点监管目录。贯彻实施《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结合监管、产业、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对本市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目录进行跟踪评审、动态管理,启动《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2020年版)》制订工作,将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六)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突出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大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家装、智能家居等日用消费品、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工业品以及食品加工机械、一次性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

    (七)强化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对保留实施的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从严监管,对通过简化程序和告知承诺取证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严格开展后置审查和检查,对不合格的及时撤销其生产许可证。严格获证企业后续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八)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不合格发现率为导向,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点,统筹协调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监督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加大不合格产品处理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源头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评价。

    (九)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与共享,进一步扩大信息监测覆盖面。以新兴消费品和广受关注的风险因素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布风险警示。通过风险调查和风险交流等形式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

    (十)组织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用纸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成品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夯实监管基础保障

    (十一)推进法律法规制修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相关法律修订。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十二)发挥信息化对监管的支撑作用。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系统,加强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做好监管对象的普查排摸,摸清本市生产企业基本状况,将企业名录纳入数据库。根据工作实际,推进移动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和整合,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配合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加大对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选择一些行业龙头和特色企业,设立现场教学点,提高实战经验。开展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目标的应急演练实务竞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提高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十四)推动监管协作联动。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跨领域监管协作。深入研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加强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试点组织跨地域的联动监督抽查和风险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多省联合、区域联动的监管模式。

    四、健全社会共治机制

    (十五)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各方优势,协同合作,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共治新格局。

    (十六)探索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开展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研究。试点选取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平台建设互联、共享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十七)支持第三方开展产品质量分级试点。加强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作,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对产品质量数据进行深度加工,为消费者提供更有效的产品质量信息,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十八)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调查。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教育活动。加强与权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互动,采取通俗、鲜明的形式,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

       2019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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