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19〕9号)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19-05-10 点击:2567

发布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19-04-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环保总队〔2019〕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根据《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为主线,充分运用“生态云”平台和企业亲清服务平台,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引领环境管理转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一、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继续深入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化与公安机关执法联动,严厉查处区域查而不绝、禁而不止的散乱污企业和各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对重大、敏感的涉刑案件,联合省公安厅实施联合督导、联合挂牌督办。各地于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报送省政府。

  2.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计划。

  3.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加大对医疗废物、实验室废液、废铅蓄电池等危废收集处置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一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大案要案,坚决遏制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多发态势。

  4.深化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进口非限制类和限制类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协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发挥执法合力,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5.积极参加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有针对性抽调执法人员参加2019-2020年蓝天保卫战大气强化监督工作。

  二、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持续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梳理时间跨度大、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建立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预警机制和重点问题攻坚榜,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列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适时通报百姓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

  7.不断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联合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河长办组织实施保障百姓源头饮水安全“六个100%”工程,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长效机制,打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铜墙铁壁”,确保百姓源头饮水安全。

  8.组织开展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入海(河)排污口监管,摸清全省范围内入海(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台账清单,分门别类实施综合整治。

  三、以强化“生态云-执法”为抓手,有效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9.深化生态云执法应用。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加强远程监控设施建设,充分运用电子警示、远程调度等手段,引导企业自建设施、自报信息,自主整改。强化执法监管各业务系统信息衔接联动,整合对接投诉举报、网格巡查、测管联动、执法办案、环保督查等数据。

  10.推进环保网格化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部署上线全省统一的网格化平台,做好市县已有网格化系统衔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环保网格员工作经费、待遇。持续开展城乡社区环保网格员培训,实现环保网格员培训的常态化。

  11.健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分批组织完成强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合亲清服务平台上线,扩大企业登陆使用和信用评价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实现万家企业信用评价目标。会同同级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灵活开展应约评价,强化环境信用在各领域、各部门的应用。

  12.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气口高度45米及以上高架源、VOCs排放重点单位等企业按要求安装联网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执行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置和督办流程,督促监控设施运行单位正常运行设备。督促垃圾焚烧发电厂按要求开展自动监控数据标记和公开。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依法查处未泄流导致下游减水、脱流的水电站。

  13.强化“三同时”环境监管执法。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依托生态云平台,加强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调度和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工作的指导,严惩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四、以夯实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

  14.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畅通衔接渠道,将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并依托生态云平台,强化案件移送后跟踪调度与报告。

  15.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全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开展生态环境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16.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进一步深化环境执法稽查,指导督促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精准适用大气、水、土壤、固废、环评、排污许可等法律法规,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力度显著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继续强化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办理,保持配套办法实施力度和案件数量整体平衡稳定。

  17.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按要求及时公开现场抽查情况和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抽查发现问题;按照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企业重点监管。

  18.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印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五、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根本,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19.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扬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激发队伍练兵热情,提高凝聚力。组织开展实战练兵、微信答题、演讲比赛等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练兵活动。及早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培育对象,整合一切优势资源,争取再创佳绩。

  20.坚决防止“一刀切”执法。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又要避免“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方式,对环境管理水平较好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不搞“一刀切”;对环境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精准“切一刀”,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结合群众信访和日常监管执法,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不断提高线索摸排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22.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干部岗位培训中安排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持续增强廉政意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等强化监督工作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延伸到监管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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