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4-30 点击:2848
委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我委《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9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
为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完成涉及我委的工作任务,根据《河南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3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在焦作、濮阳、灵宝等地,推进建设尾矿(共伴生矿)等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参与,有关政府负责落实)
按照《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参与,有关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环资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参与配合的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1.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活动不得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开展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农经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依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各地要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提出需要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区域、范围、面积、种类等,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向国家上报我省退耕还林需求,并依据国家批复情况,结合耕地污染风险管控需要,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12月底前,各地完成年度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具体任务指标另行下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参与,有关地方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农经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3.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
严格管控重金属排放量。严格执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要求,持续实施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实现全省排放总量零增长。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为基础,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工业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依法开展每五年一次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
责任处室:环资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推进多种废弃物协同治理试点工作,洛阳市制定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年底前至少完成1个方面的协同治理试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等参与,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根据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情况,对照105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环资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5.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郑州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洛阳、开封、安阳、焦作4个省级试点城市,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济源、兰考、新密、汝州、禹州5个国家级示范县(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全省45个县(市、区)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城市处、农经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收运设施建设。按照《河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郑州等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省辖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60%以上,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城市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环资处)要做好衔接沟通,定期开展调度,压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指挥部成员,要高度重视,梳理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处室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继续实行重点工作周协调制度,各有关处室(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名单请于4月10日前反馈至环资处。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环资处)(邮箱:sfgwhb@163.com)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台账
附 件
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台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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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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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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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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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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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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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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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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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在焦作、濮阳、灵宝等地,推进建设尾矿(共伴生矿)等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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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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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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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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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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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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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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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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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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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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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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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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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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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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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向国家上报我省退耕还林需求,并依据国家批复情况,结合耕地污染风险管控需要,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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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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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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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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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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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执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要求,持续实施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实现全省排放总量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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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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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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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开展每五年一次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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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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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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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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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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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多种废弃物协同治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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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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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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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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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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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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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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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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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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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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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处
农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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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收运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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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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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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