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9〕15号)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4-01 点击:1182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3-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市场监管质监〔2019〕1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委在《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网络舆情报道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大质量安全或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的产品,组织专题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突出监管重点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监管、产业、安全等实际情况,及时将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要突出抓好流通领域《目录》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加强安全评估

  要充分运用数据等技术手段,从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召回通报等渠道,广泛采集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找实质量安全问题,推动实现精准监管。

  三、加强分类监管

  各区局依据《天津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对辖区内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评价,确定分类等级,明确监管方式。特别是针对风险高、已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苗头的产品,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检查,做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严控险情。

  四、加强动态管理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监管的产品进行动态调整。我委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一般在每年一季度调整公布。

  附件:2019年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2019年3月2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