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市监〔2018〕39号)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28 点击:1750

发布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2-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豫市监〔2018〕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发展改革委(价检局、所、处)、物价局(办),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当前,我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为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夯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促进发展,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加快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为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在元旦、春节“双节”即将来临之际,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强烈意识,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监管,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快乐的节日环境。

  (二)严格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对达不到产品与服务标准的企业予以约谈、通报和行政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严格执法促进全面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消费维权。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统一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等投诉举报平台,各平台在整合前应保持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积极抓好线上线下维权,拓宽纠纷处理渠道,努力化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四)密切部门合作。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一盘棋”的意识,强化政策协同,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局工作强大合力。原省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检等部门的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等法律文书编号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规定,统一以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全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上下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信息,特别要避免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强与公安、文化、卫生、自然资源、烟草等执法部门沟通和协调,取得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对发现刑事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明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敬畏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各项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要遵守政治纪律,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检等部门各自的职能,依法履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法律文书要注重明法析理,切实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将尽快统一全省市场监管执法文书、办案程序、办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整合奠定扎实基础。

  (三)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要结合机构改革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化解矛盾,确保改革目标实现;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调查研究,围绕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法治化手段,不断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监管职能转变。

  (四)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当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常用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刚刚颁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各地要加强学习和培训,特别要加大对法律文书制作、收集固定证据、采取强制措施、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指导等执法工作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队伍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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