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3-27 点击:1020

发布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3-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要慎重,稳步推进产业化;管理上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管”的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检打联动”的原则,以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作物为重点,强化农业、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销售、种植、加工等行为,加强宣传与引导,有效提升我省农业转基因监管能力与水平,保障我省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坚持“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实施主体自律与执法监管他律相结合,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研发试验过程监管。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进行排查,掌握转基因作物试验情况。严查从事转基因研发试验事项是否审批、报告;研发过程是否规范并登记;研发活动安全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对已获批开展转基因试验单位要实行全覆盖检查,试验前检查监控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后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已有违规情节的单位检查与惩处力度。

  (二)加强品种审定环节监管。严格落实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参加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的要求。督查申请单位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油菜等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组织单位对报审品种进行复检,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审定。

  (三)加强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要督促种子企业和制种单位执行种子生产转基因检验制度,签订《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诺书》。充分利用试纸条等快速监测方法,对辖区内制种基地的品种、亲本进行抽样检查,加大苗期转基因成分检测力度,严防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等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切实把好种子入市的源头关;以主产区和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地区为重点,加强对种子存储场所和经营门店的种子的抽查,在播种前的关键时期,对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作物种子进行抽检;开展油菜种子转基因成分抽查专项行动,确保我省油菜产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监管。以主产区和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地区为重点,对稻谷、玉米、油菜籽、大豆等农产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检、产品标识检查,严防非法种植的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积极争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支持,做好农产品转基因成分的市场抽检与监管。

  (五)抓好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落实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省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重点核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管理档案以及转基因产品标识情况,开展抽样检测,确保进口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六)加强科普宣传与培训。一是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宣传。印制一批农业转基因宣传手册,传播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及其产品。在高校、党校、机关、社区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活动,在省农业信息网主页链接农业部转基因权威关注网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组织研发单位、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高效的内部监管网络。省级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全省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抽查部、省两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从事的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工作,督查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口和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省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导所属行业的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县(区)负责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要建立绩效考核、约谈问责、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落实专门经费,成立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明确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研发、经营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大胆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对接公安、工商、食药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协同监管合力。要严控扩散源头,严查农产品市场,强化执法监督,有效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坚持举报制度,形成社会监督压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如实、实名举报各种涉及转基因违法违规的行为。省级设立举报电话:0711-12316 027-87661005

  027-87664562。各级要公开举报电话,利用互联网拓宽举报渠道,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建立举报查实有奖机制。要将《致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销商的公开信》(见附件)统一印制加盖公章,张贴到辖区的种子经销店和村委会,引导社会监督。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在省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查处结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明察暗访作用,加强媒体舆情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做到快发现、快报告、快处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加大对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的监督力度,摸清情况、评估动态、消除隐患。要强化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曾发生过转基因非法种植区域、育种加代繁殖基地、安全评价试验地,加大定点监测、实地巡查和抽样检测力度,严防转基因农作物非法扩散。对违法种植的农业转基因作物要全部铲除,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的研发单位和加工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全年不低于3次、覆盖率不低于50%。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对违规进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违规情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四、联系方式

  单 位: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27-87661005

  87667342

  传 真:027-87661005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

  邮 编:430070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