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通知

来源: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19-03-18 点击:977

发布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9-03-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以及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该2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

  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我局决定:

  一、本市不再受理上述2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不再受理我局审批事项中的“新兽用非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事项中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二、关于备案等事项。目前有关部门正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政策发布后,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

  咨询电话:010-89150234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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