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19-03-18 点击:977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以及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该2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
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我局决定:
一、本市不再受理上述2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不再受理我局审批事项中的“新兽用非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事项中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二、关于备案等事项。目前有关部门正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政策发布后,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
咨询电话:010-89150234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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