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19-02-25 点击:1052

发布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19-02-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福建地方特色小吃是闽菜的重要组成部分,蜚声中外,久负盛名。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弘扬闽菜文化,打造福建小吃品牌,按照《福建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动闽菜“走出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7〕号)精神和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我厅拟在2018年组织评选“双100”活动(100道名菜肴和100道名小吃)基础上,继续开展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并将借助2019年香港美食博览会,大力宣传推介福建省100道地方特色名小吃,积极推进我省餐饮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闽菜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大做强闽菜食材产业,提升福建美食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内容

  时间:2019年2月-6月

  内容:开展地方特色名小吃(含糕点、面点)宣传推荐活动

  二、推荐标准

  (一)具有一定文化底蕴和独特地方传统风味,能体现闽菜特有的美食文化和地域特征,符合餐饮消费饮食习惯和国家卫生标准;

  (二)有规范小吃质量标准说明,包括主料、辅料、调料的规格要求、投料比例、加工时间,成品的特色特点等;

  (三)特点鲜明、风味突出、品质稳定,成品质量不受季节、时间变化,社会认知度高,易于进行产业化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开发前景。

  三、活动流程

  (一)组织推荐。鼓励积极性强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并于4月底前向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5-10道本地区特色名小吃。

  (二)初审上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区)上报情况,初审确定10-15道地方特色名小吃,并于5月中旬前上报省商务厅。

  (三)审定结果。6月,省商务厅将在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原认定的100道名小吃基础上,以易于进行产业化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开发前景的定位,组织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行业商协会、烹饪大师、餐饮烹饪专家等对初审上报的地方特色名小吃进行评审,调整确定福建省100道地方特色名小吃名单,并按规范程序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开展福建省100道地方特色名小吃推荐活动是贯彻落实推动消费升级和闽菜“走出去”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继2016年开展“福建省十大名菜”系列评选活动和2018年推出“双100”、“中国闽菜20道精选”活动的延续,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有效组织开展好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

  (二)广泛宣传。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举办美食节、品鉴会等活动,扎实做好推荐地方特色名小吃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动员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餐饮企业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名小吃内涵,积极推荐富有地方特色的名小吃,尤其是易于产业化的名小吃,从而推动地方消费升级、促进相关食材产业发展。

  (三)及时上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就开展推荐地方特色名小吃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

  附件:1.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推荐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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