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过渡期食品和食盐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7期)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1-02 点击:989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2-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8年第17期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9日挂牌成立。为做好改革过渡期间工作衔接,现就机构改革过渡期食品和食盐行政许可的印章使用、网上申办、查询以及信息公开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证件的印章使用

  (一)电子证件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将统一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在此之前审批出具的行政许可电子证件(包括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仍使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

  (二)纸质证件

  自2018年11月19日起,审批出具的食品和食盐行政许可的纸质批件(包括许可决定书、许可证、销售证明等),统一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二、网上申办和查询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域名地址:www.gxfda.gov.cn),于2018年11月15日起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域名地址暂时不变)。食品和食盐两方面的行政许可业务,在正式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前,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申办和查询。

  三、信息公开

  食品和食盐有关信息仍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域名地址:www.gxfda.gov.cn;2018年11月15日起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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