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1-02 点击:1095
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广东省级渔业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事项名称见附件)的现场办理由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10号二楼便民办证中心调整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电话:37288891),原通过互联网申报的方式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的渔业行政许可事项一览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的渔业行政许可事项一览表
序号 | 职权编码 | 事项名称 |
1 | 941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 |
2 | 942 | 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审批 |
3 | 943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4 | 944 | 转基因水生生物加工审批 |
5 | 946 | 水域滩涂养证的审核 |
6 | 956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渔业类)审批 |
7 | 969 | 大型(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 |
8 | 970 | 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的审核 |
9 | 976 | 远洋渔业捕捞许可及项目审核 |
10 | 979 |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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