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07 点击:1455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63号)要求,省局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贵州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63号)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自2018年10月初至2019年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底数;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调查摸底,督促依法备案,全面掌握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现状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数量、经营地址等基本情况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现状,督促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依法进行备案,同时要求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追踪督促落实。
(二)突出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一是设立的分支机构全部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二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三是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四是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五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六是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三)突出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一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五是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六是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8年10月)。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职责。
(二)组织实施(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摸底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严厉查处危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务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督查阶段(2019年1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并及时总结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省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细抓实。要将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摸排查处到位,监管不留死角。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平台自查。各地要全面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摸底和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门人员立即对备案、审查登记、公示信息、抽查和监测、配送过程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各地要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四)鼓励投诉举报,强化社会共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意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取餐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彻查到底,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要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联系人:陈 炜
电 话:0851-86800455,86850031
传 真:0851-86818551,86850031
E-mail:gzcyspaq@126.com.
附件:1.市(州)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自建网站)统计表
2.市(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统计表
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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