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馆内团体膳食外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7-20 点击:1018

发布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7-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决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0天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2018〕24号)和市商务委《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餐饮食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展馆内团体膳食外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遴选工作,编制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荐目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与过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中餐饮供应保障的企业;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和企业自荐,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

  2、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许可证(申报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单位的企业取得本市团体膳食外卖服务单位资质,申报场馆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企业取得本市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资质);

  3、具备一定知名度和供应、配送能力,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生产加工环境卫生,有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达到A级;

  4、食品加工场所距离国家会展中心距离在60公里以内;

  5、申报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单位的符合热链(加热保温)和冷链配送要求,申报场馆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符合热链配送(加热保温)要求;

  6、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7、曾作为世博会、奥运会等大型活动供餐单位企业优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介绍等,详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餐饮保障企业申请书》(附件)。

  2、供应方案。主要包括企业和产品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追溯体系、生产和配送物流、服务团队等。

  3、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信息、注册商标、品牌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和审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将完整申报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商务委。

  2、评审。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现场审核。根据申报材料的评审结果和企业特点,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五、报送要求及时限

  1、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2、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要求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有目录和页码。封面注明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各企业请于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委。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

  联系人:陆晓倩/姚瑜琼

  联系电话:18801927485/18018880163

  联系邮箱:luxiaoqian126@126.com

  地址:绿地虹桥世界中心L1-A办公楼(诸光路1588弄)402室

  附件: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餐饮保障企业申请书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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