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18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长春市龙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浙江华尔成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变更(附件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