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983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江西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鹤山南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天津瑞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科分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2.兽药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目录
3.兽药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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