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环办法规函〔2023〕68号)

来源: 生态环境部 更新时间:2023-02-28 点击:58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 2023-02-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环办法规函〔2023〕6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要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序推进国家环境基准工作,我部制定了   《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推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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