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3-01-09 点击:68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2020版《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六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docx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