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

来源: 商务部 更新时间:2023-01-03 点击:86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2-12-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
实施日期: 2023-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30日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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