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5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2-10-08 点击:86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22-09-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5号
实施日期: 2022-09-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乐斯福墨西哥公司等93家公司生产的188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颁发进口登记证(见附件1)。批准(意大利)罗索曼吉股份公司生产的“N&D优选系列-鸡肉石榴味-幼犬用-中、大型犬”“N&D优选系列-鸡肉石榴味-幼犬用-小型犬”产品质量标准改变,重新颁发进口登记证,原登记证“(2020)外饲准字474号”“(2020)外饲准字475号”作废。

批准12个产品的中文商品名称、外文商品名称、申请企业名称及生产厂家名称变更(见附件2)。所登记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2 换发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目录(2022-05).doc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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