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卫法规函〔2021〕5号)

来源: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12-31 点击:411

发布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12-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豫卫法规函〔2021〕5号
实施日期: 2021-12-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家及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文件208件,决定继续有效164件(其中待修改16件),废止44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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