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更新时间:2021-10-08 点击:432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0〕1号)要求,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了《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9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规划》,为我省首个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专项规划。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陕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规划》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对激发创新潜能充分释放,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和营商环境,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将为我省凝心聚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规划》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凝心聚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突出统筹衔接。《规划》整体上全方位、全领域对标对表国家和我省规划纲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横向上加强联动,同步推动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纵向上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规划的衔接,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
三是突出平台支撑。《规划》设置了7个专栏,内容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开放合作等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
四是强调可操作性。《规划》坚持从全省知识产权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目标指标,找准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项目和平台建设,为规划实施找准着力点,为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可靠支撑。
五是凝聚各方共识。《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十四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根本动力,在更高层面上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加彰显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科技、贸易、文化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其中,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PCT专利年申请量达到900件,著作权登记数达到15万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别达到160件和1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达到150个,授权植物新品种12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00亿元,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5%,知识产权贯标单位达到1300家,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县(区)达到60个,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达到68个,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达到20人,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到2025年,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要迈向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保持中西部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在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4部分15节1.5万余字,围绕发展目标,以章节为序,依次为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主要为“十三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以及“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挑战。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为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支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
五、《规划》的实施
《规划》从4个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包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和强化实施监测评估。《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到“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落实中央、省级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知识产权领域,引导各类资源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进行高效配置;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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