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67号)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7-06 点击:639

发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药监综妆〔2021〕67号
实施日期: 2021-07-0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按照2021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国家药监局在2021年上半年开展育发、儿童化妆品两项化妆品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于下半年部署开展计划风险监测工作。为对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制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标准、开展化妆品抽样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日

   药监综妆〔2021〕67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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