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10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21-05-28 点击:751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21-05-26
失效/废止日期: 2021-06-15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配套性技术文件。为适应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10类产品共21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 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zljds@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 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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