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5-13 点击:894

发布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5-12
失效/废止日期: 2021-06-11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工作需要,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进行修改。现就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jghjt@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31-8852748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

       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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