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5-10 点击:47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示范引领,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处对《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传真):022-84493619
电子邮箱:scjgspjyaqjgc@tj.gov.cn
附件2:《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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