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4-06 点击:622

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4-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1-04-0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安全玻璃、轮胎、家用燃气灶、商品条码、化粪池构件、阀门和水嘴、法兰和安全阀、工业泵、防火门、砂轮、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非医用防护口罩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我局此前发布的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即日起废止。

    附件:   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