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1-02-06 点击:679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制定如下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完善立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立法体系
1. 制定实施立法工作计划。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落实《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实施《农业农村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立法项目,把握重点、分清主次,明确不同立法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立法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立法交流机制和平台,推动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
2. 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配合司法部审查修改粮食安全保障法,组织部内司局和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3. 统筹做好配套规章建设。研究制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动物检疫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规章。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修改或废止。
4.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把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提升执法能力
5. 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继续督促和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运行工作,基本建成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各地开展自查和交叉大调研,召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会议,深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6. 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印发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组织编写培训教材,举办地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督促各省(区、市)抓紧制定执法装备标准,推进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印发执法着装工作通知,指导地方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修订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队伍管理。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联合地方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案例库,强化典型案例指导。修订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应用规范,推进统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7.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围绕种子等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会同有关司局单位开展种子执法监管年活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侵犯品种权专项治理力度。指导长江沿江沿湖重点县(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严格履责,强化禁捕执法。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执法经验做法。
8. 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部本级重大执法决定和执法类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研究制定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双随机”监督检查指导意见。依法审理和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机关司局和各省(区、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出庭应诉。总结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及时通过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增强普法实效
9. 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制定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召开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座谈会,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鼓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
10.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督促业务主管司局落实《农业农村部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制定行业普法计划,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完善清单管理、督促指导的普法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相关司局重点对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
11. 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组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示范户,推动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利用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基层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农村“讲学法用法故事”优秀短视频评选并广泛宣传。
12. 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认真履行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纳入部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直属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落实部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编印《农业农村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综合运用讲座、征文、庭审旁听等形式,加强机关普法教育,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优化审批服务
13.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贯彻全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座谈会,加强部省联动协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下放、优化整合一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初审事项。
14. 强化审批规范管理。加强对许可事项承办司局的督促指导,依法及时修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管理办法》,防止违法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许可条件和环节。加强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推进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确保下放许可事项依法依规实施。
15. 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运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新型电子政务手段,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一批许可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编印地方“放管服”创新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优化服务方式。召开政务服务监督员座谈会,举办审批服务开放日活动,积极听取专家和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全面实施,及时掌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许可过程中的难点,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16. 推进清单式管理模式。编制公布农业农村部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政府职能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公布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三、保障措施
建设对党忠诚、善于学习、干事创业、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模范机关,培育“合作、创新、务实、清廉”的良好司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双周集体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讲政治要求特别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生活里,体现到全力以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效上。
第二,加强能力提升。加强对政治、经济、科技和“三农”政策等的了解,增强全局观念、系统观念、战略思维,立足政治高度、运用历史思维、着眼斗争需要、守牢安全底线来想问题、抓工作,自觉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做好统筹兼顾。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提升法律专业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为部里把好法律关、守住法律底线。
第三,加强调研交流。围绕“三农”和法治方面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形成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对部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专项任务,要积极参与调研、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及时梳理总结农业农村系统推进法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法治工作动态以及报刊、杂志、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果的交流借鉴。
第四,加强体系建设。凝聚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法治部门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推动业务交流,确保上下贯通,打造德才兼备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合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农干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作用,支持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举办法治论坛,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五,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紧紧围绕中央部署,落细落小。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善于攻破难关,用切实有效的抓手、载体、办法和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基层锻炼、承担重要工作等压担子方式,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强化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用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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