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21〕3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1-01-19 点击:1041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1-01-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牧〔2021〕3号
实施日期: 2021-01-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制修订了《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

    2.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农办牧〔2021〕3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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