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20〕号)

来源: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12-29 点击:1047

发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安明电〔202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岁末年初,生产经营进入冲刺阶段,节日期间探亲旅游、商贸促销等活动大幅增加,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加大;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冲击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超前研判岁末年初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考验,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二、盯紧重点领域,采取过硬措施实施精准整治。要深刻吸取全国连续多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突出抓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和矿山安全“体检”,紧盯地下非煤矿山严格实施“一矿一策”治理整顿,深化防火灾、防窒息专项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扎实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降低安全环境风险,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专项检查,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节日期间化工企业动火、检修、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要强化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控,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强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城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供暖锅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和隐患治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节日特点,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要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停产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严格实施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和验收制度,企业停产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复产前要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要着力抓好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客船渔船、民航高铁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检验检测,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涉农用车辆安全管控,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农村道路等管理薄弱地区为管控重点,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的检查,保持严查严管态势,防止群死群伤事故。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影院、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中村”“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要严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突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探亲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大排查和提醒力度,及时整治消除取暖设施安全隐患。

    四、加强监测预警,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要加强应急、气象、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要提前制定保障交通、通信畅通和水、电、煤、气、热供应的应急措施,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关键时段森林防火宣传,完善瞭望观测、地面巡查、卫星监测等立体化森林火灾监测体系,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加大对国有林区、林村(城)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力度,严格火源管控和火种收缴,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运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响应,统筹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做好灾害救助、临时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强化督导督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方案,突出重点,聚焦薄弱点,扎实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聚焦重点企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形成强力震慑。

    六、严格应急值守,强化抢险救援准备。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外出报备等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掌握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情况,遇到险情时,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重大灾害事故险情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灾种靠前驻防,细化落实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遂行出动、精准高效安全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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