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更新时间:2020-12-15 点击:1444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十二烷基胍盐酸盐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联系人:邢航、张泓
电 话:010-52165461、52165471
邮 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和有关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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