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0〕947号)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12-09 点击:642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20〕947号
实施日期: 2020-12-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粮食和储备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中国消费者协会: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需要,结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变化,现对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审评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为国家卫生健康委雷海潮同志,协助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受委托主持主任会议。

    二、增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田建新同志为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负责落实秘书长工作部署,牵头食品营养标准工作;增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陈洪俊同志为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负责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副主任委员工作部署,协调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质量标准工作;增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同志为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负责落实秘书长工作部署,主持秘书处办公室工作;增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严卫星同志为审评委员会副技术总师,负责协助技术总师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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