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0〕14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2-08 点击:684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2-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市监规范〔2020〕14号
实施日期: 2020-12-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业务受理中心: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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