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固定监测点调换办法》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11-03 点击:733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7-12-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局( 厅、委、办):

    随着城镇化推进、禁限养区划定以及畜牧业规模养殖水平提高,畜禽生产和价格固定监测点中有一部分已不适合继续开展监测工作。为提高固定监测点的代表性,准确反映畜禽生产和效益总体形势,切实做好监测点调换工作,我部制定了《2018年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固定监测点调换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开展监测点调换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2018年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固定监测点调换办法.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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