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11-03 点击:733
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局( 厅、委、办):
随着城镇化推进、禁限养区划定以及畜牧业规模养殖水平提高,畜禽生产和价格固定监测点中有一部分已不适合继续开展监测工作。为提高固定监测点的代表性,准确反映畜禽生产和效益总体形势,切实做好监测点调换工作,我部制定了《2018年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固定监测点调换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开展监测点调换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2018年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固定监测点调换办法.CEB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