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粮粮〔2020〕83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9-30 点击:654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粮〔2020〕83号
实施日期: 2020-09-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广德市、宿松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化解突发粮食事件,牢牢守住粮食安全防线,现就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补齐短板,加强粮食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统一高效、分级管理、响应迅速、多元参与的粮食应急机制和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应对突发粮食事件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优化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布局,提升粮油应急物流能力,合理布设应急供应网点,分级建设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实现应急加工、储运、供应有效衔接。

    ---粮食应急保障基础更加坚实。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加强粮食应急信息能力建设,提升粮油应急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粮食安全风险防控更加有效。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粮食应急指挥平台全面建成,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粮食安全防风险能力明显提升。

    ---粮食应急管理更加规范。创新粮食应急管理体制,

    完善粮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粮食应急保障法制建设,健全粮食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对本级预案的科学性、周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及时提出建议,提请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修订完善,能够依案有效应对突发粮食事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每逢形势任务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修订完善本级预案。

    (二)充实应急保障网点数量。各市应认真落实《意见》关于“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并配套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并给予必要支持”要求。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注销、吊销、迁出或清算的企业,不得定为应急保障网点。

    (三)加大应急保障网点管理力度。各市、县(市、区)应当选择能够满足本区域应急需要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主食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或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物流中心为依托,建设应急粮油配送中心。应当与选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加强应急粮食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应急保障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和数据库,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应急保障能力、不履行应急保障义务的企业要及时调整退出。遇有应急企业增加、减少或其他变动情况要逐级报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四)增强粮油应急物质基础。要建立规模适度的成品粮油储备库存,合肥市成品粮油储备(含必要小包装)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的市场供应量,其他地区要根据本区域常住人口应急需要,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1两植物油”标准,采取国家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保有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库存。

    (五)强化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功能。要充分发挥现有应急供应网点辐射社区和乡村的作用,强化应急供应网点功能,结合优质粮食工程、军粮保障工程建设,将军粮供应网点、放心粮油供应网点纳入应急供应网点,加强粮油应急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粮买得到”。重点地区、人口密集地区要依托连锁超市、粮油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推进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和零售终端互联互通,实现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确保粮食应急供应安全可靠。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人口密度小的地区,要结合实际设立必要的备用供应点,确保粮食供应满足应急需要。

    (六)增强粮油应急物流能力。主动对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完善粮油应急物流网络,合理确定粮油应急储运企业,提高粮油应急配送能力。要加大运输协调力度,帮助粮油企业畅通流通渠道,加强与当地交通、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执行粮油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粮油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提高复杂条件下粮油应急运输协同保障能力。要充分发挥粮食应急配送中心作用,支持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城乡一体化网络,加强城市、社区、城际、农村配送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建立储运、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应急配送示范企业,加强与大型物流企业、商超合作,强化供应链“最后一公里”建设,确保居民粮油供应。

    (七)加强信息监测预警。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级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服务机制。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在原有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基础上,配齐配强粮食应急管理人员,逐步健全以专业团队为骨干、兼职力量为辅助、应急企业和网点参与为基础的粮食应急队伍。定期举办粮食应急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适时组织粮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实战化水平。

    (九)加大联系扶持力度。建立重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联系制度,择优选定一批在应急保供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省级粮油应急保障企业,通过统一授牌、任务引领、重点扶持、加强指导,密切与重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联系,明确粮食应急保障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发挥粮油应急保障企业作用。积极争取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粮油应急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和资金投入,提升粮油应急设施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粮油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做好粮食应急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作为粮食工作一项重要的职能和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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