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09-24 点击:669

发布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0-09-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9-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省直管县应急管理局,厅有关处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年版)》己经2020年9月14日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皖安监法〔2018〕42号)同时废止。

    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请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1号令)执行。

    (附件)   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pdf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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