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司法部 更新时间:2020-10-16 点击:784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0-10-16
失效/废止日期: 2020-11-16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总局规章修改工作安排,现将《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0月16日

    相关稿件: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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