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第三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30号)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7-02 点击:1215

发布单位: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6-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30号
实施日期: 2020-06-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县(区)级兽医系统实验室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要求,经县(区)级疫控机构申请和市级疫控机构审核,并结合县(区)级实验室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能力比对结果,现确定宜阳县等15个县(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第三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生效,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第三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县(区)级实验室名单

河南省第三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县(区)级实验室名单

洛阳市

宜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嵩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汝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伊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孟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偃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乡市

封丘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濮阳市

清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濮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周口市

川汇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郸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商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鹤壁市

山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淇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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