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更新时间:2020-04-13 点击:857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0-04-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完善商标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公众相关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订的《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二、传真:(010)62083681。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商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档案保管期限表》

  3.《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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