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任务分工的通知(黑环办发[2020]29号)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4-03 点击:1256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0-03-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黑环办发[2020]29号
实施日期: 2020-03-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解决问题,任务推进实行定期调度和联络员对接落实制度,法规处、环评处分别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的汇总、情况研判等整体牵头工作。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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