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2-19 点击:745
各市渔业主管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水产养殖和市场供应带来一定影响。2月1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现将《操作指南》转发给你们,供开展春季水产养殖时参考使用。就做好当前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春季水产养殖生产。要抓住春季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指导养殖单位科学防疫、合理安排春季生产计划、适当调整养殖结构、加强春季多发病防控、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为稳定全年渔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着力推动技术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国家渔业产业体系岗位专家和各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省级渔业产业创新团队、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的专业优势,把科研成果展现在鱼池场户,切实发挥产业技术指导作用。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宣传,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技术指导落地见效。可参考《操作指南》,根据各地的主养品种、生产形势等情况,起草相应技术指导“明白纸”,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服务。
三是加强技术动态跟踪服务。要通过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养殖生产的动态跟踪服务,及时做好气候变化情况下水质调控、饲料投喂和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尽量减少因疫病导致的生产损失,全力稳定生产,保障水产品稳定供应。
附件: 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操作指南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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