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来源: 商务部 更新时间:2020-02-08 点击:1025

发布单位: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2-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2-0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健康,2月6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商办流通函〔2020〕43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参照执行。《防控指南》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商品、外卖服务管理,经营服务规范等。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doc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